樓宇自控系統的發展是大勢所趨,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,但是發展過程中難免也會遇到障礙,而制度變革便是消除系統發展障礙的有效手段。
在過去制約樓宇自控系統成為統一系統是原有管理制度的不適應,樓宇自控工程會涉及到公安、消防、電信、廣電和建設等多個行政主管部門,過去那種層層審批,一件事多個部門管理的管理模式已嚴重制約樓宇自控的發展,中國加入WTO后,這一障礙也逐步得到消除。根據“職權一致”和“權責一致”的原則,國務院要求一件事只能由一個部門負責管理,同時管理的手段將從控制市場準入、行政審批轉為制訂技術標準、規范市場公正競爭。管理方式的變革有利于把樓宇自控系統作為統一的系統來實施,更重要的是這將促進樓宇自控系統各項業務的發展,例如:公安部在放棄對安防產品質量監督和工程管理的同時,將大力發展安防報警服務業。可以預見消防服務業、物業管理服務業、電信及其增值服務業等也都將得到長足發展,這也必將促進樓宇自控系統工程的發展。
綜上所述,制度變革會消除樓宇自控系統發展障礙,也就需要相關制度建設能夠緊跟樓宇自控系統發展速度,保障系統發展的效率和質量。